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累计缴费年限15年以上。
2、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意延缴的,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抚恤金: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