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时间申请指标无需申请人提供,以公安居住登记信息系统为准。有中断的,每满12个月按1年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分,每满30天,按1个月计算。
积分申请时间
积分落户应用受理时间: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
积分入学应用受理时间:2020年3月1日至4月10日(节假日除外)。
积分申请材料
教育百科2024-08-11 00:22:05未知
居住时间申请指标无需申请人提供,以公安居住登记信息系统为准。有中断的,每满12个月按1年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分,每满30天,按1个月计算。
积分申请时间
积分落户应用受理时间: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
积分入学应用受理时间:2020年3月1日至4月10日(节假日除外)。
积分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