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批次
1、提前录取批次:新海高级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
提前批次录取时指标生不享受加分投档。
2、第一录取批次:四星级普通高中(含国际课程班)、中职与本科院校“3+4”分段培养。
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在以上各学校录取结束后录取。
3、第二录取批次: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三星级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班、中等职业学校与专科院校“3+3”分段培养专业班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班。
综合高中班文化类录取办法与三星级普通高中相同。
4、第三录取批次:省属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三星级以下普通高中。
职业类学校实施征求平行志愿:第三录取批次结束后,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按照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职业类学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填报时间和填报要求,于7月10—11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只面向本市职业类学校。
职业类学校录取中考考生工作原则上在8月31日前完成,并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完成录取学生的学籍注册手续。
二、同分录取规则说明
1、在网上录取过程中,达学校各批次最低录取线,如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2、若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3、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