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属于我市认定受理范围:
1.具有泰州市户籍;
2.在泰州市居住,并持有有效的泰州市居住证;
3.在泰州市内普通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
4.驻泰州市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持泰州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在泰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台湾居民。
认定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泰州市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泰州市教育局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