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条件
1.常住户籍儿童转学条件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2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学校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2. 流动人口子女转学条件
(1)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2021年12月31日前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居住证、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
(2)本县内务工人员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居住证,但在县城有2021年12月31日前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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