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湾教育集团金沙湖实验学校
根据2021年杭州市钱塘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
户籍儿童服务范围:七格幸福家园、七格小区、柠檬郡家园、智格小区、智格新怡家园。
说明:2021年为过渡期,学区划分自2022年正式实施。
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
入学对象
1.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户籍儿童;
2.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8个班级。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7月10日—7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对象为网上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的户籍儿童。
第二阶段:7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对象为选报民办小学及补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户籍儿童。
现场信息核验地点
钱塘新区下沙街道智格路168号。
现场信息核验办法
适龄儿童随同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核验地点进行现场信息核验。疫情期间,一名儿童由一位家长陪同到现场核验。
学生信息由监护人在现场信息核验当天核对签字确认。学生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原则上不得更改。
现场信息核验所需材料
户籍儿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户
① 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亲信息页,母亲信息页,入学儿童信息页)。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2)集体户、挂户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亲信息页,母亲信息页,入学儿童信息页)。
②若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上,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④在我区实际居住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杭州市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证明、过渡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户籍生录取在第一批与第二批,第三批主要用于统筹安排江湾教育集团观澜小学部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
(1)第一批
对象:符合条件直接报公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不包括报名民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下同)。
7月12日—7月22日,对于学区内户籍儿童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小学,由公办小学根据“三户一致”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对于学区内户籍儿童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小学,可一次性录取所有直接报名该公办小学的户籍儿童。
“三户一致”指儿童户籍、父亲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且均在小学学区内。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第二批
对象: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户籍儿童。
7月25日—7月27日,公办小学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以上住户一致家庭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户籍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两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或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
②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父母有区内房产但不在该小学学区),且儿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③儿童有本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儿童报名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插班生报名事项
今年启用“钱塘区插班生预登记系统”,请各位家长在7月1日—7月15日期间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将根据教育资源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录取结果在8月下旬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
登记方式:家长通过微信公众号“钱塘教卫发布”—“招生服务”—“入学一点通”—“我要去报名”办理登记。
入学咨询
1.学校网站:点击登陆
2.微信公众号:金沙湖实验学校。
3.招生咨询电话:0571-86836699
江湾教育集团金沙湖实验学校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