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补偿申请时间
全年1-12月份均可登录申报网址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但应在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申请;申请学费补偿资金拨付只在每年5月份集中受理一次。
受理时间:预计5月16日至5月31日(周一至周五),请按疫情防控规定执行,如有疑问请提前联系。
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细则》第二至七条)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在苏北基层单位连续工作达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仍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细则》第八至十四条)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学费补偿资金拨付。
联系方式:
电话:0517-88265011,QQ群:20319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