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姜堰区小升初(初中一年级)报名时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不动产(或房产)证;
(3)户口簿;
(4)小学毕业证书。
二、外来务工子女入学
(一)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到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办中小学就读。符合入学条件,尚未进行入学登记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或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工作地点,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有关学校供其子女就读。
(二)外来务工子女向有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年级:
(1)小学毕业证书;
(2)全国学籍卡打印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居住证;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姜堰城区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21年6月30日在城区务工或经商至少满1年)的证明:①务工者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为其交纳的社保手续等;②经商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