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钱塘区民办初中录取办法
1. 民办初中招生严格按照省、市招生入学文件要求,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在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初中,可在杭州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
2. 已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其小学部毕业生应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初中招生录取规则执行。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入学时已向学生家长承诺可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则可按相应比例校内直升;校内直升应由学生(家长)自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其初中部招生计划数大于校内直升录取人数的,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初中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3. 民办初中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初中一次性全部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均纳入补招,补招录取仍按上述方式进行。
4. 民办初中招生录取与公办初中第一批录取同步实施。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初中录取;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均纳入公办初中的第二批录取程序。
5. 民办随迁子女专门学校不对外自主招生,其招生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