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能否放弃就读民办初中,参加公办初中升学分配?
答:不能。是否报读民办初中完全由学生家庭自主决定,监护人在给学生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家庭自身情况和学校办学情况等各种因素,慎重决定是否报读民办初中,一旦被所报民办初中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初中不能录取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
选报民办初中后,须监护人书面确认吗?书面确认地点在哪里?如未按时进行书面确认会如何处理?
答:在临安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到就读小学进行确认;“个别生”到区教育局教育科1607室进行书面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及补报名的学生监护人务必在以下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签字确认: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书面确认时间:6月7日9:00--16:00。
民办初中网上补报名书面确认时间:6月16日09:00--12:00。
未按时进行书面确认的,将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网上报名或网上补报名无效,不能被民办初中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