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全国实施跨省异地检验,对符合跨省异地检验适用车型的,不再出具、审核异地检验委托书。跨省异地检验措施适用车型包括小微型和中型载客汽车、大型轿车、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但不包括大型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对危险货物运输车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后,可在车辆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检验。
申领所需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报告
图源开封政务服务网
6.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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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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