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市就医能否报销?
跨市就医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参保人异地就医出院时已进行医保异地联网结算的,由承保保险公司定期通过医保系统提取数据,主动联系、指引被保险人通过指定的线上方式提交索赔申请以及银行账号资料,在获得授权后向医保局发起调用参保人数据的申请,按“一站式”流程完成结算。
2)在符合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被保险人因特殊原因在异地就医未能及时进行医保联网结算的,需到肇庆市各医保服务大厅提交医保零星报销,其中符合“肇福保”待遇范围的金额将按照“一站式”服务流程,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后直接进行结算。
3)对于不属于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的本市其他医疗保障,需由参保人通过指定的线上方式提交理赔申请资料,由承保保险公司后台处理人员根据提供的理赔影像资料进行审核处理,审核确认属于“肇福保”待遇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将理赔款支付至参保人同名银行账户。
但请注意,“肇福保”参保人未按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含未经确认的长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临时异地就医发生住院、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费用、非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药等),“肇福保”不予支付。
另外,“一次报销”及“二次报销”待遇,不按肇庆市规定转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等,报销比例减半支付。
二、是不是必须在肇庆的指定医院才可以报销?
参保人员无论在肇庆还是外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若用肇庆医保结算的可理赔;若未用肇庆医保结算的,需经肇庆基本医保结算(零星报销)后方可申请理赔。“肇福保”参保人经肇庆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含港澳台地区)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并开具处方,在“肇福保”指定渠道领取的15种医保目录外恶性肿瘤药品,可以报销80%费用。
三、请问买了医保的,再买肇福保,能不能双重叠加报销?
参保人已享受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商业健康报销等报销,仍然按“肇福保”计算待遇,但报销总额不超过医疗费用发票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