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交通罚款缴纳操作指南
一、【线上办理】
【点击进入办理通道】
(一)办理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二)办理流程: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缴纳罚款】进入缴纳罚款流程。
步骤1:【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办理罚款缴纳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选择缴款记录】。
步骤2:【选择缴款记录】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确认需要缴款的违法记录。
选择需要缴款的违法记录后,点击“确认缴款”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三)注意事项
1、 用户可以给绑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未缴款违法记录进行缴款。
2、 用户缴款时请仔细核对罚款金额、滞纳金等。
二、【窗口办事】
(一)办理材料:
1、行驶证原件;
2、驾驶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违法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三)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