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核拨程序
(一)申请。通过资格认证、报名确认的个人、培训机构和企业,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个月内,向区人社局提出补贴申请。
(二)审核。补贴申请材料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通知申请对象。
(三)公示。区人社局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中旬,通过武进人力资源网对享受补贴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将及时告知申请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拨付环节。
(四)拨付。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对象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