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鹤山疫情防控通告(24号) 鹤山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社会热点2023-03-28 00:13:57未知

2021鹤山疫情防控通告(24号) 鹤山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鹤山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4号)

  鉴于近期莆田、泉州、厦门等地出现确诊病例,并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做好防控措施。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泉州、厦门等地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或酒店报备,并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对高风险地区来(返)鹤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对中风险地区来(返)鹤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鹤人员实施“三天两检”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对近14天从福建省来(返)鹤的人员,倡导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人群尽快开展核酸检测。如果查验自身健康码显示为黄码,请尽快联系属地社区(村),并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查验自身健康码显示为红码,请立即联系属地社区(村),配合防疫人员完成信息核实和下一步健康管理。

  三、中秋、国庆期间非必要不出江门。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中秋、国庆期间非必要不离开江门地区、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暂停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公职人员要带头落实。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鹤后要严格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四、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即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落实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鹤山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9月14日

本文标签: 防控  疫情  人员  地区  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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