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
申领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待遇标准: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按月计发。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69元/月。
申领渠道:
方式一:使用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在微信小程序搜“粤省事”,然后登录微信“粤省事”,使用“社保”服务的“失业”中“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功能,按操作要求办理申领。
方式二: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社保服务”专栏(点击进入办理页面)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等相关业务,按操作要求办理申领。
其他方式如:广东人社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也可以办理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