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汉浦书香幼儿园2021秋季招生简章

教育百科2023-08-29 11:13:01佚名

昆山市汉浦书香幼儿园2021秋季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幼儿。

   招生范围:汉浦新村及周边 招生人数:小班幼儿60名

  一、报 名 方 法

  (一)网上报名

   本市户籍以及非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适龄儿童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办法如下: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 ,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先注册,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填报所在服务区的幼儿园,方法同上。

  (二)手机APP报名

   在完成网上申报后还需进行手机APP报名。所有预报我园适龄幼儿家长(户籍生、非户籍生)都需下载“椒宝”APP,进入首页“新生报名”栏填写相关信息进入幼儿园系统报名。具体方法见附件1。

  (三)昆山户籍无房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监护人一律于6月12日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结婚证、预防接种证和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等材料到各区镇现场审核,由区镇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高新区现场审核地址为:昆山市玉山镇同心小学(崇科路89号)。

   (四)房屋被征收人报名办法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本、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13日到相关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本、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13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五)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二、现场材料审核

   同时完成网上报名(注:网上报名是指本市户籍以及非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和手机APP报名后,工作人员对两个平台进行同步审核,审核通过的家长可以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具体内容如下:

  (1)审核时间:

   2021年6月12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4:00

  (2)审核地点:昆山市长江北路汉浦新村内汉浦书香幼儿园一楼门厅

  (3)审核所需材料: A.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父母、子女)、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结婚证、房产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B.非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本服务区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父母、子女)、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份)到本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C.属于本服务区的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父母、子女)、结婚证、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D.非本市户籍、无本市房产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凭“椒宝”APP报名审核通过短信,持户口本(父母、子女)、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E. 特别提醒:

  (1)现场材料审核需提供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2))现场材料审核仅仅为审核报名时候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录取会另行通知。

  三、招生录取

   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多余的空额学位,综合考虑社保、房产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

  四、服务区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对应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五、特别说明

  1.凡提供伪证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

  办公室 0512-57826111

  3.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只接待一名家长入园提交审核资料,且入园时需出示“苏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本文标签: 监护人  户籍  或其他  父母  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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