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
1.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
2.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
3.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注: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另外:
1.《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和基本能力。
2.《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考生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
3.《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相应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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