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我院定于8月21日至9月15日开放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方式
(一)考籍转出。
1.考籍转出申请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时间为8月21日9:00至27日24:00,逾期不予补办。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转考管理—省内转省外”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申请,或通过“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网页端(网址:http://zwfw.gxzf.gov.cn/)登录平台后进入“个人服务-部门服务-自治区教育厅-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省内转省外)-在线办理”页面提交申请。
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取消现场确认环节,改由我院工作人员在8月28日至31日期间,对考生考籍转出申请信息进行电话确认,请考生务必预留正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电话畅通。
2.转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我院将考生考籍电子档案提交至国家“转考平台”。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
(2)已经取得某个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的;
(3)使用沟通成绩、专本衔接合成成绩、网络助学合成成绩课程的;
(4)属于通过免考申请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5)尚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所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成绩;
(6)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合格成绩;
(7)考籍转入我区未满一年的。
4.考生在转出手续办理完成后,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二)考籍转入。
1. 考籍转入先由我院通过国家“转考平台”接收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的考籍电子档案,接收时间为9月1日至15日,审定后的合格档案录入考生在我区的考籍档案中,不合格档案退回至转出省份。
2. 考生需在我区报名自学考试并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本次考籍转入同时取消现场确认,改由我院工作人员在9月10日至15日期间,对考生转考申请信息进行电话确认,请考生务必预留正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电话畅通。
二、转考结果公布
(一)请考生于9月15日后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转考管理”中查询转出外省结果,并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确认。
(二)请考生于9月15日后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转考管理”中查询确认外省转入结果。
转考申请咨询电话:0771-5338209、0771-5337817。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