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逸仙中学2022年高中特长生招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市区(不含临桂)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名时持象山、秀峰、七星、叠彩、雁山五城区户籍)。
2.符合《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 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意见〉的通知》(市教〔2014〕4 号)规定,在市区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在我校最低录取资格等级以下三个等级以内,但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公布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等级。
(2)单项条件
备注:
(1)以上各类比赛指由设区市以上(含)政府举办、设区市 以上(含)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与其它行政部门共同举办的比赛。其中,体育比赛仅限于政府举办的全国、全区、全市运动会,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学生运动会, 自治区体育局举办的年度锦标赛,市教育局和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全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比赛仅限于市教育局举办的校园文化艺术节、童声合唱节,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2)被我校录取为特长生后,在高中学习阶段必须履行特长生义务,无条件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和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