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即12月3日后的12个工作日,也就是12月22日后)。
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
2021年12月23日—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领取教师资格证地点:
凭身份证原件到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3楼E区29号-32号出件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所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代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持有委托人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寄递费用采取到付形式,申请人可以在现场确认时选择。申请人选择邮寄服务的,需现场填写邮政快递单,若收件人不是申请人本人的,需在邮政快递单备注栏写清楚申请人姓名或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便于工作人员邮寄时区别。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社会事务科联系。联系人:曾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773-3680298。